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的,承担以下法律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然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加付赔偿金;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其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