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在学校,被迫拿钱,不给就打,还打了好几次,差不多2000元,一年后还能报警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6 12:1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了过了几天之后依然可以报案。有证据的话,可以做伤残鉴定等。如果经鉴定是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的可以在6个月内报案,并被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属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至少是5年,5年内报案都可以追究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处罚法明确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六个月以后就不存在继续处罚的问题了。(一)六个月之前已经发现问题,但没有查明行为人的,不影响六个月以后查明和处罚,但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二)“被发现”指的是事情被发现,或者行为人被发现,不是“开始受理案件”的起算时间。这两个可以是不同的时间。(三)如果没有受理案件,六个月以后就是一事二理的问题了,这个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如果是没有受理案件,六个月以后也不会再处理的。但不处罚不影响民事赔偿的责任。
  • 可以先找学校,如学校不管就报警,让警察来管。一方面,如果打人者年满14周岁,警察就会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二,我还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学校负法律责任: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了,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拓展资料孩子在学校打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14至16岁承担部分罪名的刑事责任。16岁以上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打架斗殴,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孩子被打,家长肯定要到学校评理,找学校调解,如果自己孩子没有责任的,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受伤导致轻伤,还应该叫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孩子之间打架一般不构成法律责任,但是情节严重的,也不排除被追究法律责任。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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