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孩子的户口在女方这边,男方来抢孩子,怎么办

2024-01-16 12: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生子男方抢孩子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一般来说,两岁以下儿童的抚养权应判处由女方抚养。非法同居关系终止时,由哪一方抚养,应由双方父母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意见不成的,可以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原则上,哺乳期的孩子应该由母亲抚养。如果父亲条件好,母亲同意,也可以由父亲抚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无论子女是否由父母直接抚养,子女仍由父母双方直接拥有。离婚后,父母仍有权抚养和教育子女。离婚后仍在哺乳期的子女,以哺乳期母亲的原则为基础。哺乳期后,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 未婚生子男方抢孩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的,按照判决执行抚养权。如果是判给女方的,男方要依法按照判决,将孩子交给女方抚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没有结婚证不需要签小孩上户口不需要签放弃抚养权。没有结婚就生孩子,属于非婚生育的行为,是违反计生政策的,但孩子是无辜的,是可以上户口的。由孩子的父母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先到计生部门接受处罚,然后持处罚后的手续,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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