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能否在国外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
2024-01-16 12:2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人在国外起诉离婚怎么起诉1、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夫妻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找不到人可以起诉离婚吗1、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任何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 人在国外,别人起诉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妻子在国外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