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收到湖北十堰仲裁委员会的电话

劳动仲裁
2024-01-16 12:30: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十堰仲裁委员会(英文缩写SYAC),于2003年3月由十堰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并于同年7月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十堰地区唯一一家仲裁机构。十堰仲裁委员会专门从事民商事纠纷解决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属于非盈利法人,下辖郧阳、郧西、房县、竹山、竹溪五个分会,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三个办事处。
    另设有交通、物业、金融、保险四个仲裁调解中心。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仲裁员417名,由法律、建筑、贸易、金融、保险、物业、网上交易争端解决等领域的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是一支富有社会影响力和具有专业精神的专业化团队。
    十堰仲裁委设有两个非常设机构,一个是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为仲裁庭审理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另一个是仲裁员职业道德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