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知道我的车被刮伤了,对方有全部责任,但我想去其他地方修车。对方有责任赔偿过路费、油钱和误工费吗?对方有责任赔偿油钱和误工费吗?你好,我想知道我的车被刮伤了,对方有全部责任,但我要去其他地方修车。对方有责任赔偿过路费、油钱和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6 12: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求赔偿:被损坏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货运、客运车辆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自2021.1.1.修正施行)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车撞了别人的车全责,报保险给对方修好了,对方还要赔钱,应该交警定责后,按程序走流程,保险公司赔偿就可以了,如果涉及其他的如追讨误工费等,是你们私下商讨,如果不能达成共识的,可以通过报警或民事诉讼解决。出现交通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有争议无法协商的,可以报警处理。此外,修车费由对方负担,不愿付修理费的,可以先由你自己垫付修理费,等取得修理费发票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只是车辆受损的,除正常的车辆因事故受损而产生的修理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外,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处理事故而产生的误工费、因车辆修理期间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或租车费用等实际产生的合理的费用。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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