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一方可以不去吗?

起诉离婚
2024-01-16 12: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当事人一般是不可以不去的。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当事人能出席庭审的,应该出席法院的庭审,不能由代理人完全代表当事人,另外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权利,但是本人必须到场签字办理手续。
    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但协议离婚不行。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即协议离婚,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能在异地办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起诉方可以在被起诉方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
    也就是说,如果被起诉方的经常居住地和其户口所在地相同的,起诉方也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进行起诉,而不能异地起诉。另外,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起诉方撰写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不是当事人想离就可以离的,必须符合法定判离情形,法院才会准许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一般不可以起诉,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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