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把孩子搬到户口,派出所不办理怎么办?

2024-01-16 12:46: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您不办理孩子居住地的搬迁,双方可以签订监护协议的变更。如果您需要处理的转移孩子的户籍除了协议(有些地方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协议),你需要准备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调解、原始的孩子的出生证明,本,孩子的照片请求(通常large-inch在白色背景彩色照片)。搬迁户口的手续如下:第一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第二步:搬到当地警察局。第三步;向经常项目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登记证明。第五步:持《户口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到你所迁入的市公安局门市部办理入住手续。第六步:家事科签发“搬家许可证”。第七步:持《迁居许可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居手续,发放迁居证明。持移民证和身份证进入当地派出所。法律依据::第十五条发展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孩子抚养问题在离婚案件的审判“第十五条当事人请求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关系的变化或孩子请求增加育儿费用,应当提交一个单独的诉讼。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扶养关系的,应当支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不能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儿童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虐待儿童或者与儿童健康同居有不利影响的;(三)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并有抚养能力的;(四)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第十七条应当允许父母双方同意改变子女抚养关系。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孩子户口可以迁移到女方一个户口上,女方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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