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试用期刚过几天,公司让我签劳动合同,但是我不想继续工作,可以不签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6 12: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维权的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请求公司按照每月工资的二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在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下列方法维权: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2、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请求公司按照每月工资的二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