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伤19年,2022年准备辞职。我能得到多少钱?我按照当年的工资标准赔偿

工伤索赔
2024-01-16 13: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工伤赔偿标准: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3、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其他。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劳动者工伤期间,所赔偿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工伤被辞退按照被辞退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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