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望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

合伙企业
2024-01-16 14: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
    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法律分析: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
    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是指对一个人是否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认定。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如下:
    1、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
    2、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
    3、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
    前款所称投资为主,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虽不足百分之五十,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