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布病属于职业病吗?

工伤索赔
2024-01-16 14: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只有被鉴定为职业病才能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一)病人的职业史;(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第五十七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职业病认定,由劳动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做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的所需材料;对诊断报告不服的,可以向设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鉴定是否为职业病,即构成职业病的要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主体方面,必须是劳动者,且是在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2、产生阶段: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中产生的。3、产生原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4、归属方面,必须属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