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向伤者报告工伤,工伤认定书可自行到劳动局取得

工伤索赔
2024-01-16 14: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领取工伤认定申请书,填写好后由各方签字盖章,并携带劳动合同、诊断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事故目击者证词证言等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转交给员工本人。
  • 工伤认定书一般是在社保局领的,如果单位已经为员工领取了工伤认定书的,也可以在单位领。一般在社保局作出认定书后,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前往领取。《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