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件审理期间能办理办退休手续吗?

2024-01-16 14: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案件审理期间可以办理办退休手续。案件的审理不影响办理退休手续。根据法律规定,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应当退休。如: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不是剥夺政治权力或者判刑期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被判决剥夺政治权利,将不再享受退休待遇。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
    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 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可以,只要不是剥夺政治权力或者判刑期间,就可以办理 退休 手续。如果被判决 剥夺政治权利 ,将不再享受退休待遇。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 养老金 暂停发放。
    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 羁押 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 工龄 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