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之前请的律师帮我调解不成功,因为我上诉了,对方赔偿给我,还需要付律师10%的费用吗?

起诉离婚
2024-01-16 15:0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调解成功需要律师费,内容如下:
    1、如果需要,当然需要支付律师费了,请律师是消费行为,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同理,对方委托律师的费用,也由对方自行承担。
    2、如果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的范围和情况,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免费为自己指定律师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3、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一般情况经过民间调解以后进行民事诉讼当然需要付律师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 败诉律师费可以根据协商达成的意见而定。
    败诉的情况下,律师费一般是不退的,但有约定可以退还的,应当根据约定的情况处理。委托律师办理相关业务前,双方是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若合同中有退还律师费用的条目,达到条件时是可以协商退还律师费用的。
    委托人因律师的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而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师过错责任大小退还已收或预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师服务费。
    非因律师过错而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的,律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 撤诉律师费是否能退的确定方式:如果撤诉属于合同约定的可退费的情况,律师费能退;由于律师工作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律师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退换代理费用,情节严重的,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责任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