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幼儿园被推到,摔倒头,暂时未出现明显不适,怕后期有后遗症,怎么要求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6 15: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在幼儿园摔到头,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家长可以要求园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交通费,如果严重的伤残或者死亡的,除了上述的费用外,还可以追加精神赔偿费。目前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负责任为惯例,不负责任为例外。
    根据过错原则归责,只有当幼儿园在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相关联的活动中有过错,造成幼儿伤害,才应承担与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责任,即损害赔偿额度应与幼儿园过错大小相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孩子在幼儿园摔到头,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家长可以要求园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交通费,如果严重的伤残或者死亡的,除了上述的费用外,还可以追加精神赔偿费。
    目前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负责任为惯例,不负责任为例外。根据过错原则归责,只有当幼儿园在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相关联的活动中有过错,造成幼儿伤害,才应承担与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责任,即损害赔偿额度应与幼儿园过错大小相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儿童在幼儿园受伤之后,具有赔偿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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