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何补办

土地纠纷
2024-01-16 15: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 【法律分析】
    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可以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持有该证的,承包人的利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需要补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办理。先做一份登报遗失声明,登报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土地证的证号、地址、本人拿身份证原件去就可以。
    大概一个月后,产权人本人拿着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全版,带上房产证原件及买卖契约原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房产所在地土地局填写补办土地证的申请的表格。就可以了,一般当天就可以拿走。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 法律分析

    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可以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持有该证的,承包人的利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需要补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办理。先做一份登报遗失声明,登报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土地证的证号、地址、本人拿身份证原件去就可以。
    大概一个月后,产权人本人拿着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全版,带上房产证原件及买卖契约原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房产所在地土地局填写补办土地证的申请的表格。就可以了,一般当天就可以拿走。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