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师打学生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
老师打学生,对学生的伤害经鉴定达到轻微伤(不含)以上,才可定为
故意伤害罪。
可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县级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反映,也可直接联系校教管处主任,请之出面制止或调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
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