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问下,那个八月初入职,九月二十日被迫离职,老板一直不发工资,打卡记录和工资总额都不说,一直说过两天发,从最初十月二日发完到现在一直没给,造成我贷款逾期,怎么举报?

讨薪
2024-01-16 15: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后,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监督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拖欠工资数额50-100%标准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老板一直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合同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有义务责令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支付,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劳动者申请辞职,公司领导不批准,而且没有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拖欠工资的,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及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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