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下,那个八月初入职,九月二十日被迫离职,老板一直不发工资,打卡记录和工资总额都不说,一直说过两天发,从最初十月二日发完到现在一直没给,造成我贷款逾期,怎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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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后,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监督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拖欠工资数额50-100%标准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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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老板一直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合同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有义务责令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支付,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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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辞职,公司领导不批准,而且没有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拖欠工资的,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按照
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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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