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离婚撤诉后第二次不一定能离。但是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因为所谓的六个月期限,就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的冷静期,以免一时冲动。
经过一个冷静期后,依然执着离婚,法官一般会认定婚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21年生效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