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中全职宝妈,我次责可以向对方索要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6 16: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对方次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交通事故对方次责可以要求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出车祸后如何理赔
    1、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好现场或拍照留证,并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
    2、保险公司会派遣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并对现场车辆进行定损;
    3、被保险人携带身份证件和申请资料如事故证明等,到保险公司网点提交赔偿申请;
    4、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损失在赔付限额内进行赔偿。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般可以要求赔偿什么费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负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辅助器具费、伤残赔偿金...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赔偿是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伤害损害司法解释为依据,交通事故涉及很多赔偿项目,每一项都有具体的计算办法,误工费根据工资收入乘以误工天数计算,护理费参考当地护理人员费用,而伤残金则用伤残系数乘以年限和居民年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