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情况下能减免父母给子女的抚养

子女抚养
2024-01-16 18: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费如下情况下会减免:
    1、双方协商一致,且减免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的;
    2、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予以减免的;
    3、其他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下列情况可以减免孩子抚养费:
    1、双方协商一致之后,直接抚养方同意让不直接抚养方减免支付抚养费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对抚养费减免支付;
    2、不直接抚养方因患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抚养费也可以减免支付;
    3、不直接抚养方由于犯罪行为被处以刑事处罚,而无收入来源的,可以减免抚养费的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减免:
    1、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者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2、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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