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社保断交10年,还能补交吗

2024-01-16 18: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断交的部分是可以补交的,只是有的地方需要缴纳滞纳金你了,可以去社保局办理补交。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除了这些,你还是需要带着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社保断交超过三个月是可以补的。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按照要求提交补交申请,正常来说,普通单位只能做3个月的补缴,如果超过3个月的话,需要找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按照要求准备申请资料,然后去社保局申请补缴手续,社保是:
    1、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
    2、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
    3、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一)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一)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二)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 单位可以给员工补交前面几年的。
    如果单位成立时间大于1年,原则上单位可以为员工补交一年前的社保。单位为员工补交社保,需要当地社保局同意,且单位或被补交社保的员工愿意承担滞纳金,就没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与单位协商好社保补缴问题后,由单位向社保局申请社保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