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修高速公路占地补偿

征地补偿
2024-01-16 18: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修高速公路占地属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 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补偿内容是:
    1、土地补偿费,根据相关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要根据耕地年产值而定,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制定;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
    4、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等;
    5、征地搬迁费,包括拆除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结构、城市公共设施、搬迁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助费、拆迁管理费等;
    6、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补偿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搬迁费、城市搬迁补偿费、库区工矿企业、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管网、水利恢复、搬迁补偿费、库底清理费、防护工程费、环境影响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法律分析:修高速公路占地属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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