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处理,对方全责一直拖着不处理。对方的保险公司不作为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6 19:1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一直不处理的,可以去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有哪些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2、地震不赔;
    3、精神损失不赔;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6、爆胎不赔;
    7、被车上物品撞伤不赔;
    8、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9、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10、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
    11、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
    12、撞到自家人不赔;
    13、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
    14、自己加装的设备损坏不赔;
    15、随车物品致损的不赔。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处理,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 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一直不处理的,可以去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
    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有哪些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2、地震不赔;
    3、精神损失不赔;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6、爆胎不赔;
    7、被车上物品撞伤不赔;
    8、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9、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10、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
    11、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
    12、撞到自家人不赔;
    13、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
    14、自己加装的设备损坏不赔;
    15、随车物品致损的不赔。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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