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已经判决了,但对方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1-16 20: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促使其尽快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要求的义务。
    2.例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 法院判决后,被告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会暂时中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恢复财物能力,此时会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失去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法院判了对方没钱执行不了,可以自行搜集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向法院提供,由法院继续执行。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反映,由上级法院督促执行。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只能暂时先中止执行,等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时候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