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给探视权能拒绝给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4-01-16 20: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不给抚养费不可以拒绝探视。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基于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并不影响一方合理行使探望权。不能因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而剥夺其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不让其探视,则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不付抚养费并不代表可以拒绝探视,因为探视权的存在不以支付抚养费为前提,而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色的法定权利。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不能剥夺,否则被拒绝探视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不付抚养费并不代表可以拒绝探视,因为探视权的存在不以支付抚养费为前提,而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色的法定权利。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不能剥夺,否则被拒绝探视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不让看孩子的抚养费不可以拒绝付。支付抚养费是民法典规定的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但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和探望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能因为对方不让看孩子而拒绝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