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1-16 21: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物业费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来处理:
    1、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2、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3、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因为合同到期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业主就不需要交物业费。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且已决议解聘物业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业委会通过会议明确表决解除物业合同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搬走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物业合同,业主默认同意且实际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业主应当依照原物业合同的约定继续交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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