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处理,对方全责一直拖着不处理。对方的保险公司不说人话投诉过后也拖着一直没有答复。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6 21: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直拖着不处理的办法如下: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
    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直拖着不来处理怎么办
    1、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直拖着不来处理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式立案后,其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对该事故进行检验鉴定;
    (2)如果双方调解或协议不成的,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处理;
    (3)如果对方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导致协商不成,但又不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暂不予处理,这对当事人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交通事故立案条件是什么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 全责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可以让交警部门通知对方,让交警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找对方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也拒绝赔付的话,就只能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你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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