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们一起喝酒,酒后他打架,我不参加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7 00: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朋友酒后打架,如果一起喝酒的人,有劝酒行为的。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如果一起喝酒的人没有劝酒的行为,则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跟朋友一起喝酒,酒驾了,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分析:这要有监控,证据确凿才可以。这样对方是主要责任,你们是次要责任,酒后打架的责任划分是根据打架的起因及双方的受伤程度等综合性的因素来判定的,不一定对方喝酒并且先动手,就是喝酒的当事人要承担主要的责任的。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二、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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