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私营超市租了个位置卖猪肉,收钱都是超市统一收,但是超市不给结账,拖欠有10来万了,要怎么办

讨薪
2024-01-17 00: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根据您的表述,超市的这种行为有违契约精神,一般行政单位对于这种行为也没有监管责任,如果对方不给结账,我倒是建议您通过起诉,或者发律师函的方式,催要对方欠您的钱。
  • 法律分析:小型超市拖欠账款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二种:
    1、由债权人自己直接或委托他人向超市催讨欠款。
    2、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支付欠款。如果在判决后,超市仍不支付欠款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