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旷工扣上个月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7 00:5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正面回答
    旷工扣工资是否合法视情况而定:
    1、劳动者旷工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双方劳动合同有约定,扣除工资合法,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详细分析
    1、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这种做法是违法;
    2、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属于严重违规违行为,可能会被开除,但单位不能扣押员工已上过班的工资;
    3、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明确,按规定进行。
    三、旷工是什么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不准而不出勤,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计划经济时期,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 旷工扣上个月的工资当然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明显已经不是对于劳动者的惩戒,而是借题发挥,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不应该扣上个月的工资的。按劳分配是劳动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只要职工付出了劳动的,单位就应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职工旷工的,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不能因职工旷工而扣除上个月的工资;如果因职工未提前通知单位离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