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月了还不给退

消费者维权
2024-01-17 01: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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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对于法院一直不退诉讼费的具体情况,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法律分析:可以退。必要时找消协。1、如果确定是鞋子本身的质量问题所至,还需要具体看是什么问题,如果是断底断面等严重的问题,则可以直接要求退换,运费由卖家承担。2、如果确定是鞋子本身的质量问题所至,但只是出现了一些小问题,或者是买家要求较高,一定说有问题的情况,可以适当要求商家换货,这种情况,退货的可能性很小。3、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比如一双皮鞋,买家自己泡水,或踢到石头撞坏,则可以联系卖家寻求保修,不过,此类情况,运费由买家承担,不会有退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手机售出后三个月是不可能退的。因为手机的三包规矩是7天包退、3个月包换、1年保修,这种情况的话,因为已经超出了三包中的包退情况了,所以说不可能退了。但是可以让他们换另外一部好手机给你,如果他们态度依旧很恶劣,可以凭购手机时的正规发票去消协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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