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别人钱不还,还能要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4-01-17 02:1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把钱借给别人要不回来可以这样处理:
    1、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约定具体的还款方式和时间。
    2、对方不愿意协商或者不愿意还款的,当事人可以整理相关证据和资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维权。
    3、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钱不还,起诉是可以要回来的。借款人必须按照当初双方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不按时偿还借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借款人确实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还款的判决,然后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借款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借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别人欠钱不还打官司可以要回来,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且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