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之前跟一个女的在网上认识的,然后交往了一段时间,两个人在一起花费了五六万,后来分手了,她给我写了一个十万的欠条,现在我能不能把这个钱要回来

债务追讨
2024-01-17 05:0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情侣之间欠钱不还可以起诉。
    2、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3、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提交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起诉状、证据复印件一份、并预交诉讼费用。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如果能认定为借款的可以起诉要回,如果是赠与,一般不可以主张返还。具体来说,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
    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建议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比如,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谈恋爱期间女方赠与男方的财物时不能要回的,但是如果是借款,那就可以要回。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当时转账之前说明了是借款的,那就可以要求其还款。如果没有说明是赠与还是借款,法院会根据数额判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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