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转让的概念有什么

抵押担保
2024-01-17 06: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转让的概念是债权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条件为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权转让的特点如下:
    1、债权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情况下,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转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3、债权转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以外的第三人。
    权利相对义务的主体是原债务人;
    4、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债务转让的概念是指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同时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法定情形不得转让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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