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王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全职妈妈,有个8岁的孩子。我丈夫因为不愿意管家里借口工作忙常在另一个住所居住。每个月人家高兴的时候给2000块钱。如果遇到孩子或者我生病的情况,更是躲我们远远的,钱也不给。我母亲对他有意见说了一句人家不爱听的话,这下得理的有借口一分钱也不给了,孩子也不管,孩子上学喜欢的辅导班费用也高,怎么才能让他出这个费用和孩子的生活费?法律上能怎么支持吗?今天也晚了,明天如果您看到再回复就行,打扰了。

子女抚养
2024-01-17 06: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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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