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可以查询对方是否已婚

婚外情
2024-01-17 06: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查对方有没有结婚的,对方是否结婚的状态司机在在其婚姻登记档案中的,一般只有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档案的当事以及公检法等机构可以查询是否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等。
  • 查人是否已婚,需要到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因为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发证地的民政局已经将结婚登记等内容备案了。但是是否已婚属于个人隐私,除了必要的情况,其他人无权查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调查人是否已婚的,应前往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因为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发证地的民政局已经将结婚登记等内容备案了。但是是否已婚属于个人隐私,除了必要的情况,其他人无权查询。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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