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2024-01-17 06: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一、离婚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1、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对于离婚是否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这个是不一定的,这主要是看双方选择了何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另一方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