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钱不还,现在只有电话和名字,能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4-01-17 07: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应准备好起诉状,借条、催款通知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状内容如下:(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也可以要回来,借款人欠钱不还的,且没有借条,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能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以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准备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可以向对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没有欠条,您可能会败诉的。为了胜诉,您可以用手机主动收集些证据,比如谈话录音之类的。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也是认可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