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锁上门,不要让丈夫进屋,丈夫把门踢开不打,是家庭暴力吗?

家暴
2024-01-17 07: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遇家庭暴力,在离婚时,当事人可以提交报警记录、处罚单、医院病历或者诊断证明、照片等证据用以证明家暴的存在。特别指出的是,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婚姻生活中出现家庭暴力的维权方式:一、被家暴方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要求其及时介入并进行调解。二、被家暴方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三、被家暴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人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禁止家庭暴力,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妻子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和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家暴可以提供如下证据:一、因被家暴而受伤的治疗记录、检查报告、门诊病历、病案、验伤报告。家暴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二、报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人民法院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三、有关的录音、录像、保证书等。四、如果有证人在场,还可以提供证人证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