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车被扣不是自己能拿的吗?

行政处罚
2024-01-17 08: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动车能够被扣拿。条件是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扣拿,此时行政机关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电动车被扣,那要看你当时有没有登记个人资料,如果登记了个人资料那就要去,如果没有登记,最多就是电动车不要了,不会影响以后考驾驶证。
  • 被交警扣车后必须要本人才能提车。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什么情况下车子会被扣留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