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随便给我取外号。

2024-01-17 09:1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外号是侵犯了姓名权,要付民事责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未经法律允许,不得随意侵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起外号,情节恶劣的,侵犯姓名权名誉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民法典规定起外号是侵犯了姓名权。给他人起外号算侵犯人格权益,构成了侵犯姓名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述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