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不还借来的钱,能报警吗?

债务追讨
2024-01-17 10: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报警的,警方是不会受理的,因为这是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欠款。如果借款期限已经届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借贷关系起诉的,不论案件金额的多少,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都应立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钱不还如果涉及到了诈骗可以报警,但是一般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范围,建议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的方式来解决此问题。同时需要注意保存好借款借据等相关证据,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三年。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