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危房拆建有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4-01-17 11:1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危房拆除的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危房拆除有补偿,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危房拆除经申请、认定后,由政府发放补助款,协助申请人改善原居住环境,各地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由中央财政按户补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法律分析:危房需要拆迁的会有补偿,根据构件危险性鉴定危房的等级,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根据对象跟危房等级不同分为不同的补助标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