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罪的人跑了如何处理

暴力犯罪
2024-01-17 11: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罪的起诉方式:由于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的公诉案件,因此被害人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侦查后交由检察院审查;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最后交由法院立案审判,追究犯罪人故意伤害罪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1、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被刑事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因违法行为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很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逃逸,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此类案件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因此需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如果犯罪事实属实,且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那么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此类案件发生后,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刑事案件,属于国家公诉案件,对于刑事部分,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机关,应当依法行使检察权。对于民事部分,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