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残鉴定可以作弊吗?

工伤索赔
2024-01-17 11: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鉴定是不能够作弊的。无论是工伤鉴定还是司法鉴定都是有参考标准的。当事人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伤残鉴定不可以作弊。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收受当事人财物,帮助工伤职工作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 伤残鉴定不可以作弊。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收受当事人财物,帮助工伤职工作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