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可以质询一下吗

2024-01-17 11: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质询的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单位,即本级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询问的对象是与正在审议的议案或报告相关的国家机关和有关问题。质询案一经成立,被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必须在人大主席团会议或大会全体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提质询案的代表团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答复;而询问是被询问机关派人到会,随问随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 质询权并不是属于人民群众的权利。质询权是指具有质问权者(如议员、人民代表)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提出质问和要求答复的权利。在我国,具体指人大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有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本级监察委员会、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并要求必须予以答复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 人民群众没有质询权。质询权是指具有质问权者(如议员、人民代表)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提出质问和要求答复的权利。在我国,具体指人大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有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本级监察委员会、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并要求必须予以答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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