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仅凭录音可以打赢官司吗?

2024-01-17 12:2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单凭录音能打赢官司吗
    1、单凭录音不能打赢官司,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因为录音即是将声音信号记录在媒质上的过程,录音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但是仍有一些限制。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第七十条
    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
    二、打离婚官司需要准备什么
    打离婚官司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经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4、财产清单一份。
    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5、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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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录音证据是否能打赢官司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以及此录音证据在整个案件中所起作用来决定。
    录音证据即视听资料的证明力较小,因为很难确定其是否存在真实上的瑕疵,如包括录音是否伪造、录音中对话人的身份、录音是否完整、是否经过技术处理等。
    所以最好能结合其他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虽然录音作为视听资料的一种,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但是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七十一条 视听资料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
    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 录音起诉能否胜诉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而定,不能单纯只靠录音进行起诉就能够胜诉,当事人要对自己所主张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需有借钱的凭证、转账记录以及还款期限已到,催告之后依然不还等相关证明,才有利于胜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