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起诉对方,可只知道对方姓名电话,不知道什么号码,如何能查到对方身份证号码呢?

2024-01-17 12: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一、不知道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怎么办
    1、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也可以先去法院立案。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也可以先去法院立案,立案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协查函,自己去派出所查询,首先写一份起诉状,一般被告人的名字和电话是可以知道的,在起诉前梳理好当事人的证据和材料,然后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如何向法院起诉
    1、写好起诉状并搜集相关证据材料;
    2、拿着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对于诉讼请求进行审查,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决定立案的,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等。
  • 法律分析:由于你现在只知道对方的名字、手机号码,所以需要您与律师一起去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然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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